浙江男子足浴店消费598元洗脚被控强奸,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
2025年6月9日,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就一起备受关注的足浴店强奸案作出判决,告知当事人家属,被告人黄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据悉,黄某某曾在足浴店消费598元接受洗脚服务,事后被女技师指控强奸。此案引发广泛讨论,判决结果公布后,当事人姐姐黄女士表示对判决不满,并计划提起上诉。
根据黄女士提供的判决书内容,法院认定被告人黄某某违背女技师意愿,采取暴力手段实施强奸行为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黄女士对此判决表达了强烈不满,认为法院未充分考虑案件背景及双方协商达成的谅解协议。她向记者表示,家人已积极筹备上诉,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更公正的结果。
据媒体此前报道,此案于2025年4月17日在乐清市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。案件起源于2023年12月9日,黄某某与朋友前往浙江省乐清市一家足浴店,选择了价值598元的洗脚套餐。据黄女士描述,该足浴店的房间为独立设计,配备洗澡池,并提供一次性短裤供顾客使用。黄某某在换上短裤洗澡时,女技师进入房间为浴池加水并提供搓澡服务。洗澡结束后,黄某某躺在房间内的床上休息,期间与女技师发生肢体拉扯,导致女技师从床上摔落受伤。
黄女士透露,事发后,黄某某担心女技师借摔伤为由进行讹诈,主动报警以澄清事实。然而,警方到场后,女技师指控黄某某试图强奸她,并称摔伤系因反抗所致。2023年12月10日,乐清市公安局以强奸(未遂)罪名对黄某某立案侦查。当日,黄某某因身体疾病被取保候审,并向女技师支付了1万元赔偿金,换取了对方出具的谅解书。然而,2025年3月5日,黄某某被警方正式逮捕,此案随后进入司法程序。
黄女士向记者进一步表示,家人认为598元的高价套餐可能暗示了某些特殊服务,弟弟的行为仅为“动手动脚”,并未实施实质性强奸行为。她强调,黄某某主动报警的行为表明其无强奸意图,否则不会主动寻求警方介入。黄女士还提到,辩护律师曾提交证据,指出涉事足浴店的598元项目可能涉及违规服务,但法院在判决中未予采纳。
此案的判决结果在网络上引发热议。部分网友质疑足浴店经营的规范性,认为高价套餐可能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;另一些网友则支持法院判决,强调任何违背他人意愿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。目前,乐清市人民法院尚未对黄女士的上诉计划作出回应,案件后续进展仍待进一步观察。
